18130083965

菜单
债务资讯 债务资讯

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债务资讯 讨债新闻

如皋讨债公司介绍男子花8万元购买二手车,年检时却被告知是事故车,一怒之下将车行告上法院,要求赔偿24万元


浙江宁波:男子花8万元购买二手车,年检时却被告知是事故车,一怒之下将车行告上法院,要求赔偿24万元

购车本是喜事,却因隐瞒真相变成烦恼。面对欺诈,法律能否为他讨回公道?浙江宁波一男子花8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车,年检时却被告知是事故车,愤怒之下,他将车行告上法院,要求赔偿24万元。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?我们一起来看看。  

一. 案 例 回 顾:

(为保护当事人隐私,以下采用化名)

本案中的男子小李(化名),现年35岁,是浙江宁波的一名普通职员。今年年初,小李决定购买一辆二手车代步。

在网上浏览了一段时间后,他看中了一家信誉不错的二手车行,店主老王(化名)热情地接待了他。

“小李,这辆车是我们店里最好的一辆,价格也很划算,只要8万元。”老王拍着车身说道。小李查看了车况,觉得外观和性能都不错,便问道:“这车有没有什么事故记录?”

老王连忙摇头:“绝对没有,这车保养得很好,你可以放心。”在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8万元后,小李顺利开上了新车。然而,在第一次年检时,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却告知他:“先生,这辆车有过重大事故记录,属于事故车。

”小李大吃一惊,立刻联系了老王,质问道:“你不是说这车没问题吗?怎么会是事故车!”

老王支支吾吾地回应:“这……可能是疏忽了,我们确实不知道有事故记录。”小李愤怒不已,认为自己被欺骗,于是将车行告上法院,要求赔偿24万元,包括购车款、维修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赔偿。

 二. 案 例 分 析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20条的规定: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。

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54条的规定: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,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。

在本案中,小李在购车时明确询问了车辆是否有事故记录,车行老王故意隐瞒事实,构成欺诈行为,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。根据法律规定,消费者在遭遇欺诈时,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
如皋讨债公司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113条的规定: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受到损失的,应当赔偿损失。赔偿损失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,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。本案中,车行的欺诈行为导致小李购买了一辆有重大事故记录的车辆,给小李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,因此小李有权要求车行进行赔偿。

法院经过审理,认定车行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车辆的真实情况,构成欺诈行为,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。法院判决车行退还小李购车款8万元,并赔偿小李因车辆事故记录导致的损失和精神损害,共计16万元。 

 三. 案 例 评 论:

作为消费者,在购买商品时应当保持警惕,仔细核查商品信息。而作为经营者,更应诚信经营,遵守法律规定,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故事根据真实案件改编,意在普法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!

标题:如皋讨债公司介绍男子花8万元购买二手车,年检时却被告知是事故车,一怒之下将车行告上法院,要求赔偿24万元
网址:https://rg.hflmwl.com/97.html
作者:如皋讨债公司 版权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,并以链接形式注明。

上一篇:如皋讨债公司阐述债务证据要求,债务问题证据的要求

下一篇:如皋讨债公司介绍把群众的事放在心里,把纠纷化解在和与善

返回列表页

债务资讯

如皋讨债公司日常讨债技巧与方法

返回顶部